高校惩戒权的法治化审查:蕴含内容与推进路径——以《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为参照
【出 处】:
【作 者】:晋涛
【摘 要】高校惩戒权需回应法治理念、教育达成、权益保护的诉求。高校惩戒权的实体法治包括惩戒权实施的法定化、专业化、适度化三个主板块,无视《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或者进行随意解释以及处罚失衡的高校惩戒不具有正当性。高校惩戒权的实施须遵守法定程序,保障惩戒的透明,正视受惩戒人的主体性。《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规定了高校惩戒权实施的基本程序,但欠缺听证程序、回避程序,还存在个别程序过剩。在程序法治中应充分保障受惩戒人的参与权。受惩戒人对高校行使惩戒权行为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,高校是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。司法机关应大力开展针对高校惩戒的司法审查",倒逼"高校惩戒遵守合目的性、合法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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